汪国新院长出席经济新常态与法律实施报告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

7月11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在京举行经济新常态与法律实施报告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传达了王乐泉同志在中国法学会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经济新常态与法律实施这一主题进行了交流研讨,并研究决定了学会的相关工作。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副会长李文燕、钱永刚、何家弘、付子堂、贾宇、胡建淼、张景荪、李仲智、郝宏奎、田明海,顾问戴俭明、单继友,法治中国诗书画院院长汪国新、常务副秘书长闫长林等出席会议。

张鸣起在开幕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代表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和陈冀平书记,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对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指出,中国行为法学会作为已经在民政部注册二十多年的国家一级学会,同时作为中国法学会主管的学术研究团体中规模最大、人员最多的全国性学术团体,活动广泛而深入,开展了很多实践性活动,打造了不少可圈可点的品牌性论坛,成果丰富。
张鸣起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法治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希望中国行为法学会抓住历史机遇,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要求,牢固树立责任感、使命感,理论结合实践,将学会工作融入整个国家发展战略,为法治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传达了王乐泉同志在中国法学会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他指出,在经济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法治不仅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经济发展的新的、持久的动力,经济新常态需要靠强有力的法律实施来形成和推进。江会长提出了一系列需要我们关注和研究的问题:如何缓解法律规范与经济新常态之间的紧张关系;如何通过法律实施保护基本人权、产权、知识产权;如何通过法律实施支持创新创业;如何通过理论研究关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法律规制问题;如何解决经济新常态下法律实施中降低守法成本、加大违法成本的问题;如何解决政府和市场关系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法律实施和纠纷解决的作用;如何应用信息化的手段、方式和先进科学技术来为法律实施服务;如何进一步解决中国的法律实施与世界法律实施融合的问题。
江必新指出,中国行为法学会要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发展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世界眼光和时代精神丰富和创新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基础理论;以新颖管用的法律实施理论适应符合引领经济新常态的需要;以优秀的学术研究成果为四个战略布局作出贡献。最后,江会长希望常务理事齐心协力、开拓创新,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中国行为法学会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把学会调整到新的高度,保持长久旺盛的生命力。

主题发言阶段,全国政协委员、法治中国诗书画院院长作2015年上半年法治中国诗书画院工作汇报。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就经济新常态下的法律实施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陈光中教授围绕经济新常态与司法工作的关系作了简论,高铭暄教授就我国逐步减少死刑适用对我国死刑改革发展作了解读。经济日报社副总编辑张磊、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建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续俊旗以及北大方极城市规划研究院院长李金恒等专家分别以经济新常态、中关村的创新创业、互联网的发展与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带一路”法治化战略等为主题做了报告。

汪国新院长与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热情交流。

法治中国诗书画院院长汪国新、常务副秘书长闫长林出席经济新常态与法律实施报告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四次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