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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桂兰副院长参加第二届中国医疗法治论坛

 

2016年11月27日,以“法治中国·医疗法治”为主题的第二届中国医疗法治论坛在京召开。论坛分为开幕式、主题发言、作品展示、闭幕式四个部分,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主办、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鸣起,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副会长胡建淼、副会长兼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李仲智,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张建等领导出席论坛。

 

 

 

张鸣起会长表示,行为法学会建立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对于这个领域里的法学研究,乃至于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尤其如此。论坛以“法治中国、医疗法治”为主题,契合了当下形势所需,对专业研究的长远发展很有意义。他对委员会的发展寄予厚望,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医疗行为法学研究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医疗法治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目前,政府及民众都十分关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等医疗法治的热点难点问题。预防医疗风险、规范医疗行为、依法维护医疗行为需要法律界和医疗界的共同努力,这就亟需在医疗界和法律界之间搭起一座沟通的桥梁,从法治的角度阐释医疗行为中的各种现实问题,让法律的发展与医疗的发展相适应,为医疗法治的研究和交流提供一个常态化、稳定化的平台。二是医疗行为法学研究应当自觉将研究纳入国家整体医疗卫生发展战略,为实施战略做出贡献。本届论坛的主题切实贯彻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以及全面提升中华民族健康素质,实现人民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战略。因此应当坚持医疗行为法学研究,为健康中国发展的大战略服务。三是医疗行为法学研究应当注重成果的转化,在促进研究成果转化方面多下工夫、多做文章,结合自身特点,整合资源和优势,推动研究成果转化。

 

 

江必新会长在致辞中指出,医疗法治要以建设健康中国为目标;要以促进和谐医患关系为主线;要以规范医疗行为为基础;要以强化医疗执法司法为保障;要以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医疗纠纷为着力点;要以促进医患良知为要务;要以深化医疗体制改革为动力;要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能力为落脚点。

 

 

 

 

在主题演讲环节,中国医院协会副秘书长王玲玲教授,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胡建淼教授,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雷海潮教授三位专家,分别以暴力伤医、法治的意义和公立医院立法等内容作为切入点,围绕当前医疗法治所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交流。

 

 

 

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中国诗书画院副院长郑桂兰参加第二届中国医疗法治论坛。

 

 

郑桂兰副院长与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交流探讨。

 

 

 

 

 

 

论坛同时邀请于丹、濮存昕、张也、吴玉霞、徐涛等热心于医疗法治事业的知名学者和艺术家到会助力论坛举办。

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张建致闭幕辞。

 

 

论坛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医疗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总干事陈方主持,来自医疗界、法律界、艺术界、媒体界等领域的领导、知名专家学者、实务精英、新闻媒体和出版单位等近500人出席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