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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在京召开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问题研究,2017年1月15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在北京召开了主题为“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的第六届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暨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五届五次理事会。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王乐泉在讲话中对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工作以及此次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

王乐泉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动这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成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当前改革任务重、压力大,要求我们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们要有大担当、大智慧。中国行为法学会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要紧密围绕大局组织开展法学研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理论支撑;要不断组织加强理论学习,重视政治修养,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的优秀人才队伍;要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升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能力水平。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开幕式致辞中指出,先后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有一个共同的主题,就是全面从严治党。本次会议专题研讨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问题,要回答的是执政党与法治这两个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根本性要素,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如何架构、如何关联以及如何运转的问题。执政党与法治的关系,应当是立体的而不是线性的,应当是辩证的而不是形而上学的,应当是相互的而不是单向的,应当是发展的而不是僵化的。执政党与法治的关系,可以归纳为执政党与法治建设之间的领导关系、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之间的一致关系、党内法规与全面从严治党之间的支撑关系、党内法规与法治体系之间的包容关系、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的辅成关系、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导引关系、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与宪法法律之间的遵守关系、党的纲领目标的实现与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之间的运用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之间的统一关系以及党的执政特别是长期执政与法治之间的依存关系。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何家弘、中国行为法学会研究部主任王公义分别主持“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的理论研究”和“全面从严治党与法律实施的实践探索”主题发言单元,共27位专家学者作了精彩发言。

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在会议的闭幕式总结讲话中,首先肯定了此次会议的成果,并对中国行为法学会在2016年的工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最后对中国行为法学会在2017年的工作作了重点部署。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中纪委原副部级巡视监察专员戴俭明,中国行为法学会顾问、海军原政委、上将胡彦林,中国行为法学会学术委员、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苏泽林、李文燕、朱小黄、何家弘、卓泽渊、李仲智、郝宏奎、曹诗权、田明海,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张涛,以及来自全国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公检法司等部门300余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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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实施论坛是中国行为法学会于2011年创建的高端品牌论坛,自成立以来,论坛聚焦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具体法律实施问题,汇聚理论研究者和实务专家作出针对性和建设性的回应。此前,论坛已成功举办了五届,分别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中国法律实施、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律实施、法治社会建设与法律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法律实施、法治经济建设与法律实施等主题展开研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